《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十年成效卓著
黄骅、沧县、渤海新区等地整改措施推进迟缓,整改方案明确要求的黄骅镇污水处理厂仍未建成,沧东工业园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未投运,沿线截污纳管、河道清淤、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等工作仍未完成。
定期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和综合指数、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区、乡镇(街道)进行公开约谈;每月对任务进展滞后、专项整治不实、监管处罚不力的市级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累计通报3次的,实施组织问责。到2018年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完成全市222台5908蒸吨/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九是推进错峰生产与运输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8年12月底前,确保完成3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整合和10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撤销取缔。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坚持一厂一策,细化减排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2018年12月底前,石化企业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率控制在3以内。反馈会由江苏省省长吴政隆主持,督察组组长马中平通报督察意见,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刘华,督察组有关人员,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南通及启东两级海洋渔业部门于2016年督察后,仍在长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续发13个海域使用许可证。泰州靖江市焦港服务站码头实际并不存在,但却虚报纳入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清单。扬州市广进船业公司位于长江重要湿地,应于2017年11月前取缔拆除,但直至回头看时仍未拆除到位。海门市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码头应取缔关闭,但南通市港口管理局于2018年1月违规向其发放临时占用岸线许可,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省交通运输厅不仅未责令撤销违规许可,反而上报已取缔关闭。
无锡江阴市督察整改不到位,仍有62家印染企业未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长期超标纳管,江阴市仅要求有关企业集中停产一个月以应对督察。督察认为督察认为,江苏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整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
劣Ⅴ类比例13.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江苏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8.9万个自然村整治任务。百万吨钢渣等工业固体废物长期堆放在长江岸边,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威胁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
减煤是江苏省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重要措施,但对如此重要的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研究不多,推动不力,对未完成减煤任务的扬州、淮安2市不仅不予问责,反而给予高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分别增长14.4%和13.6%。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业问题整改,在整改到位前实施停限产,但徐州市直至2018年5月才开始部署相关工作,11家焦化企业仅1家完成干熄焦改造,中泰能源等3家企业在未完成整改情况下违规生产,2017年全市大气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常州市经信部门和武进区政府仅靠企业汇报即认定中天钢铁不存在落后产能,导致该企业2台75平方米烧结机未按时淘汰,长期违法生产。
2016年督察期间,沙钢集团因烟尘污染严重、违规堆放钢渣等问题被群众举报。针对盐城辉丰公司偷埋危险废物案件,严肃处理、彻底整改、严厉问责,并举一反三,有力推动了全省督察整改工作。
镇江市港口码头众多,普遍存在装卸设施及堆场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针对连云港灌云县化工园区违反规划环评引入项目问题,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临港产业区于2017年5月底前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企业。
江苏省是长江沿岸重要省份,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主要入长江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全省12家石化企业,仍有9家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安装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测设施。2014年~2015年,吴江区在北麻漾填湖造地约17万平方米,不仅未退还占用湖面,还于2017年8月将违规造地出让给企业开发建设。部分区域扬尘污染严重。立案处罚1706家,罚款30091万元。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艰巨,全省初步排查的散乱污企业超过10万家,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治理设施不健全、运行不到位等问题,环境污染严重。
江苏省先后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大力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严控环境隐患。
专项督察专项督察发现,江苏省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强化长江大保护,全面控源截污,清理整治违规占用岸线问题。
启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整治黑臭水体100余条,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问题得到遏制。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化工产业园、盐城市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等化工园区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现象普遍,园区异味明显。
南京市为完成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达标整治任务,采取投加活性炭的应急措施进行整改,但对园区企业普遍超标纳管等根本性问题不予解决,做表面文章,园区81家化工企业中,31家未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接纳管。但从2016年督察至2018年3月,徐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未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回头看发现,2017年武进港等9条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未达到治理目标要求,但江苏省仅公开通报考核结果,未对相关河长及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4 假装整改问题仍有发生江苏省报称纳入专项整治的118个非法码头全部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部门,履职不力,把关不严。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处理。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到位。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3910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
整改方案要求,全力实施化工企业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大幅减少化工企业排污总量。镇江市碳素行业烟粉尘污染严重,部分企业收尘措施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17日向江苏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江苏省累计召开省委常委会21次、省政府常务会24次、省政府专题会11次,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列入关停一批的9家企业,全部为2016年之前已关停的空头企业。
镇江港务集团金港分公司是全市最大的散货码头,堆场面积45万平方米,镇江市交通运输部门虽要求企业制订整改方案,但监督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依然严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苏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900吨/日,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约89万吨/年。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63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1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5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1个
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不够到位。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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